关于举办我校第十届运动会的通知 |
关于举办我校第十届运动会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贯彻和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根据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对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总要求,以及校党委、校行政关于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促进我校持续深入发展的精神和指示,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经研究,拟于2013年10月31-11月1日(初定)举办我校第十届运动会。 请各相关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参照上届工作分工情况,把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成果转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把本次运动会开成一个团结和谐的大会,拼搏进取的大会,全面展示的大会。特别是各系,要以此为平台,向全校师生员工展示各系的风貌,以及本系多年来建设沉淀形成的办学特色,进一步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附件: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运动委员会 第十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3年10月10日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31-11月1日 地点:院田径场 二、参加单位: 经济贸易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旅游系、建筑工程系、艺术设计系 三、竞赛分组及项目: 1、田径项目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 2、混合集体项目:师生接力:4×100米。要求:学生男、女各一名,教师男、女各一名,年龄自定,接力次序为教师女、学生女、学生男、教师男。 四、比赛办法: 1、以系为单位,田径比赛运动员限报80人,每单位需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不得少于60人) 2、运动员每人限报二个单项。 3、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扣团体总分4分/人,因故不参加比赛扣2分/人。 4、田径项目执行中国田径协会2008年田径规则。 5、田赛比赛项目如果人数太多,先进行资格赛,再进行决赛。 6、径赛项目根据人数确定赛次。 7、除男女100米、200米、400米采用预决赛外(按成绩取前八进入决赛),其它径赛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成绩优者列前。如有项目报名人数少于3人,此项目不再进行比赛。110米栏、100米栏一次预决赛,按成绩取前八名。 8、混合接力按集体项目执行,得分计入学生组总成绩。 9、运动员参加田径比赛必须配戴号码布,穿运动鞋、运动服,违反本规定不得参加比赛。 10、各单位报名表必须在10月15日前交到基础课部体育教研室。(报名表必须电脑打印,分男、女组别填写。另报电子稿一份)。集体项目抽签决定赛道,参赛运动员由各系按比赛时间组织到位。 11、本次比赛设团体奖(团体总分前三名,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优秀组织奖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1-2名、阳光体育奖1-2名。 12、按报名顺序确定进场顺序。 13、参加运动会学生必须身体健康,不宜进行高强度体育运动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五、计分和奖励办法: 1、田径单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报名人数不足8人的项目,去尾计分。 2、田径项目达级加分:运动成绩达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加5分,达二级运动员标准加10分,达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加20分。同时达到多项加分标准的,按最高一次为准。 3、田径项目破校纪录加分:单项破校纪录加10分,团体项目加15分。一人多次打破同一项目纪录的,按最好一次成绩加分。 4、集体项目按25、20、15、10、8、6、4、2计分。 5、单项前八名运动员将颁发获奖证书。另外评定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占运动员总人数的20%),并发给证书。 6、入场式将单独进行评奖,前三名的将在团体总分中分别加15、10、5分,并对入场式获奖单位予以奖励。 六、其它: 1、赛前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前期的训练准备工作。 2、报名表上报后不得更改,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检录。参赛过程中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大会将实时通报,在评集体和个人奖项时实行一票否决。 3、各代表队进场方队初始以6×12为规格,方队前面分别是领队、教练员,系旗,引导牌,相互距离2米。要求着装统一,队旗为3号标准旗,颜色不限。每单位入场过程应有反映系的特色或展示学校和谐进步等为主题的表演,表演所用时间应控制在3分钟左右。 4、各代表队解说词应控制在100字左右,在10月23日前交大会宣传组。 5、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6、本规程解释权在大会组织委员会。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3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