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阳光体育系列活动 “弘毅杯”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
一、主办单位 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体育部、院团委、党委学工部 三、协办单位 院学生会、羽毛球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1、竞赛时间:12月8日、15日 2、竞赛地点:南校区羽毛球馆 五、参赛单位 各二级学院 六、竞赛项目 1、团体赛 2、个人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七、运动员资格 各二级学院在籍在校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八、参赛办法 (一)报名规定 1、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一队,每队报领队1名(必须为教师或管理人员),教练1名,团体赛运动员6名(男、女生各3名)。 2、个人赛每单位运动员可报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各3人。 (二)比赛方法 混合团体比赛出场顺序: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女混合双打(团体比赛时每名运动员只可参加一项比赛,不可兼项)。 (三)报名办法、日期 1、请各学院将报名表于2021年12月3日16:00前,将纸质稿(加盖公章)交至南校区体育馆114办公室孙敦武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435010243@qq.com。 2、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一经报名,一律不得更改和补充。 九、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混合团体比赛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前四名。 3、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15分制。 4、单项比赛进行单淘汰赛及附加赛,采用三局二胜制,决出前八名。 十、比赛纪律 1、参赛选手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前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者,应提前与体育部联系,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应该尽力赢得比赛,除生病、受伤外,不得退出比赛。 3、比赛中,除擦汗,喝水外,不得停止比赛;若无故离开比赛,以弃权处理。 4、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中如发生冒名顶替者(即非报名参赛的队员或校外人员)和违反比赛道德的队员(如:在比赛期间,对其他对队员进行恶意威胁,报复打假球,无理冲撞裁判员等),将取消该选手的参赛资格。 5、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判决。若与裁判发生冲突,如出现辱骂、围攻裁判现象,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和已经取得的比赛成绩。 6、现场观众要做到文明看球,不得辱骂球员,裁判,不得干扰裁判判罚,不许打闹,大声喧哗。 7、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发生,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条例处理。 十一、比赛器材 大会仅提供羽毛球比赛用球,参赛选手根据自己的使用习惯自带羽毛球拍或到器材室借用球拍。 十二、奖励办法 按比赛积分取前三名给予奖励。另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一名,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若干名。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